在生意场上,社交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能,在场的都是人精,没表现出一点生疏,好像大家都是关系很好的老同学。沈言归很有距离感,但并不摆架子,跟所有人都能寒暄一两句。他现在的成就比在场所有人加起来还高,再加上他原本就相当有人气,立刻成了聚会的焦点,大家都围在他身边,找能跟沈言归产生共鸣的话题。“言归不愧是我们这几届中最强的,能代表校友会捐赠雕像,我们作为你的同学,都觉得面上有光!”“哈哈哈言归现在可是我的秘密武器,我只要说起我是沈言归的同学,跟所有人都能聊几句。”“言归你几年没见,怎么更帅了,不像我们光在长啤酒肚了!”沈言归始终带着淡然的微笑,每个回答都恰到好处,让大家对他的好感更深。但在一片和谐中,只有一个人格格不入。话题暂时告一段落,大家要去拿酒,包厢安静了几秒,一道声音见缝插针地响起。“有种鸟叫红脚隼,他不会自己孵蛋,就强行把蛋下到别的鸟窝里,让别的鸟替自己孵蛋和养育幼鸟,幼鸟心安理得地占据了别人的家,正好这个家比较富裕,有自己的生意,这个幼鸟便强行把喜鹊和喜鹊的后代挤开, 自己霸占了家业, 他利用这些才能比别人领先一步,但他却没有丝毫感恩之心,还高高在上,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应当。”此话一出,现场的气氛立刻降到了冰点。沈言归的家世并不是秘密,这话里话外都是在针对沈言归,讽刺他鸠占鹊巢。周围的几个人都义愤填膺,但话没有挑明,他们若是替沈言归反驳,这不是上杆子替沈言归认领这个“罪名”吗?众人对视了几眼,都是一脸为难的神情,下意识看向沈言归。沈言归神情未变,并没有被激怒,悠闲地坐在椅子上,脸上带着笑意,把玩着手中的酒杯,跟一脸挑衅的男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在气场上,这个男人就已经输了。沈言归微微转过头,男人觉得这是挑衅,气势汹汹地指着沈言归,被气得头脑发昏,几乎失去了理智。
但他是真误会沈言归了。沈言归记性不错,但他在脑海中搜索了一圈,也没找到这人的身影,便转头看向其他同学,说道:“你们认识他吗?”其他同学也露出了同款疑惑的神情。“好像不认识,你是谁呀?”“这位同学,你是不是走错包厢了?”“你们记得班里有个这样的人吗?”“没有,我刚翻了相册,非常确定。”见同学们一致对外,用警惕又陌生的目光看着他,男人差点气得一口气喘不上来,咬牙切齿地说道:“你们忘了吗,我是刘志恒!!”听到这个名字,大家的眼神更迷茫了,面面相觑,“你真是刘志恒……但刘志恒不长你那样啊!”拿着相册的同学看看刘志恒,又看看照片上的人,迟疑地说道:“你跟刘志恒一点也不像,不过你们嘴唇都挺肿的,还都是塌鼻梁。”刘志恒受了一波样貌羞辱,更觉难堪,怒吼道:“我就是刘志恒,不要再比照了!”“你怎么变了这么多,原来你不是……”照片上的刘志恒皮肤很黑,四肢修长,瘦得像个猴,但是现在的刘志恒身宽体胖,脸上长满了痘痘,原来一双精明的眼睛被肉挤成了一条缝。上大学时,沈言归连续四年绩点第一,刘志恒原来是个学霸,自视甚高,可他是用了浑身解数,都没能考过沈言归一次,各种比赛和评选的结果更是如此。这对刘志恒的自信心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打击,他发誓毕业后一定要出人头地,遥遥领先沈言归,没想到他和沈言归的差距比当时上大学的时候还要大。这微妙的自卑感,折磨得刘志恒几乎要发疯,扭曲了他的性格,又见沈言归在同学聚会上成了众人焦点,他才会气得失去理智,出言讽刺。同学们已经认出了刘志恒,但没人选择站在他那一边。“你怎么说话呢?是个爷们,语气就别酸不溜秋的,有什么事直说!”“我们大家谁不清楚言归的情况,跟你说的一点也不一样,你别揣着明白装糊涂。”“刘志恒,今天是同学聚会,你一定要把场面弄得这么难堪吗?”见同学们都护着沈言归,刘志恒冷哼一声,讽刺道:“你瞧瞧你们这恶心的嘴脸,可真会趋炎附势,但你们捧着沈言归的臭脚又怎样,他半点好处都不会分给你们!!”